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10-02 来源:省残联
凡户籍在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自愿申请办理。
根据残疾人情况,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办理地点主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
无障碍建设项目分为: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市县项目。
纳入国家项目的对象每户平均标准6000元,中央补助资金3500元,省级、市(州)级、县(市、区)财政匹配资金不低于2500元。
纳入省级项目的对象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2500元,由省级财政、市(州),县(市、区)财政共同解决。
市县项目主要由市(州)、县(市、区)财政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