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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专题解答残疾人申请驾照体检评估等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13     来源:

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正式实施。这一新政策的实施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构建包容性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哪里可以做驾照申请体检评估”之类的政策咨询问题。为此,5月11日四川日报以“残疾人申请驾照哪里做体检评估”进行了专题报道。现全文转发如下:

                                              残疾人申请驾照哪里做体检评估

  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正式实施,“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一直想恢复驾照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康先生获悉这一消息后特别高兴,不过要拿到驾照,必须经过体检评估。哪家医院可以出具体检评估报告?近日,康先生致电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诉说他的烦恼。
  根据“139号令”,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我的左眼伤残,右眼视力是5.0。”康先生说,近一个月,他跑了德阳市和绵阳市多家医院,却没有一家医院肯为他做评估鉴定。
  针对康先生反映的残疾人“体检无门”的问题,民情热线记者走访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其负责人回应:“残疾驾驶人体检评估需要到指定医院,才能做。”
  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可靠,切实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行车安全,从2012年开始,省公安厅和省卫生厅联合指定了四川省人民医院等21家医院为全省残疾驾驶人体检评估专门机构,目前每个市州都有一家医院可做此类体检评估。
 “这些医院负责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的身体条件医学检查工作,并出具医学体检证明。”该负责人表示,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将根据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体检证明及其他条件,决定是否受理残疾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链接
可做残疾人体检评估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雅安市人民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元市中心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巴中市中心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甘孜州人民医院、阿坝州人民医院、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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