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省残联召开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监督管理专题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0-02-07     来源:省残联组联处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精准用好捐赠款物,2月5日上午,省残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梁峰主持召开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监督管理专题视频会议,传达省残联党组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导下一阶段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省残联组联处、机关纪委和省残联主管的中国狮子联会四川代表处、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雅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湖北省委对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干部处理的情况通报、省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会议指出,省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要求各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要依法严格物资募集、捐赠发放程序,实行精准管理;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廉洁自律,展示良好形象。

  会上,梁峰书记对下一阶段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规矩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小刚副书记“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依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省红十字会的经验教训,全面落实省残联党组对各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资金物资募集和使用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派驻纪检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组联处要继续坚持社会组织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对主管的社会组织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精准管理,做好资金物资来源和去向的统计报送。机关纪委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事中事后监督。三是严格规范、确保依法有效。各社会组织要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筹集资金、物资,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原则进行集体决策。对物资的采购、移交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执行。各社会组织监事和监事会要切实履职到位。四是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发布信息。各社会组织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资金和物资分配情况,向社会公众准确权威地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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