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厅机关党委书记孔燕主持会议。厅总工程师杨搏,民政厅、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以下是通气会实录: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我是今天会议的主持人孔燕。
为了创造高质量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居住环境和住宅建筑品质的提升与改善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程。我厅发布的《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今天我们召开通气会,向大家解读《办法》和《标准》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特点,希望通过我们的分享和记者朋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扎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和我省住宅品质的提升。
出席今天通气会的有: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杨搏,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黄禹洲、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温晖、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二级调研员杨莉、省残联维权处副处长景义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今天新闻通气会的议程有四项:一是请住房城乡建设厅杨搏总工程师解读《办法》;二是请司法厅参会同志围绕推动《办法》立法情况发言;请民政厅、省残联参会同志结合职能职责,就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发言;三是请住房城乡建设厅杨搏总工程师解读《标准》;四是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住房城乡建设厅杨搏总工程师解读《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总工程师 杨搏: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本次新闻通气会。《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1月18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就该《办法》有关情况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国家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
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的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上位法有要求。自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章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到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得到逐步强调和落实。
三是现实有需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省8367.5万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1816.38万人,占21.71%;65岁及以上人口1416.8万人,占16.93%,我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同时,残疾人群体数量也十分庞大,据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四川省残疾人口数达622.3万人,再加之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儿童、孕妇以及伤病患者等社会成员。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多。
基于以上三点,2021年,司法厅会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线上征询、线下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吸纳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政府意见,形成送审稿,并经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分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群团组织职责。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四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五是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理念,增强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意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中的应用。[第四条至第八条]
(二)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一是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的责任;三是规定制定并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列举优先改造的机构和场所;四是明确与无障碍出行密切相关的道路、公共交通和停车位等交通设施及标志的建设与管理要求;五是规定无障碍设施及标志的管理主体及维护责任。[第二章]
(三)推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围绕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影视、阅读、上网、考试、移动终端应用以及参与公共活动等方面,明确无障碍信息交流支持与服务措施,为其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便利。[第三章]
(四)完善无障碍服务。一是规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服务功能;二是对社区服务、居家改造、参加选举、驾驶培训、报警呼救、应急避难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鼓励市场主体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无障碍交通服务。[第四章]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明确地方政府各部门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规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可以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及其家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督导员和评价员,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情况;三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就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四是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第六章]
三、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权范围。一是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建设管理体系,即地方政府统筹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二是强化了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责任范围,即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予以保障。
(二)规定了特殊群体的参与权利。一是在建设前征求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的意见。二是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邀请他们使用体验无障碍设施。三是明确了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可以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及其家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督导员和评价员,监督评价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四是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应当收集反馈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环境需求。
(三)考虑了不同方面的使用需求。一是从物质环境方面,规定住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等的建设与管理。二是从信息交流方面,强化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的使用,保障残疾人能够顺利获取信息、正常参与活动。三是从公共服务方面,督促社会各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对物质设施不能实现的服务进行补充。
(四)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一是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步”以及新建无障碍设施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的有效衔接;二是针对改造无障碍设施,则依据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需求,从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开始着手,制定改造计划并逐步推进。
记者朋友们,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举措。每位市民、每个工作岗位都可以并应该积极参与到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中来,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和广大市民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期待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谢谢大家!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司法厅立法二处温晖处长介绍推动《办法》立法情况。
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 温晖: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一下《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相关立法情况。
立法先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一、坚持依法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权益保护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在立法法规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了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制定,分别于2008年修订和2018年修正,其中第七章专章规定了无障碍环境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制定,分别于2009年第一次修正、2012年修订、2015年第二次修正和2018年第三次修正,其中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内容。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于2012年制定,要求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等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这也是此次《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立法的直接上位法。
我省层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于1994年制定、2012年修订,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于1989年制定、2018年修订并更名为《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制定出台办法,在国家“两法一条例”和我省两部地方性法规基础上,为推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坚持民主立法,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早在去年底,我们通过项目初审、专家论证等方式将办法作为民生项目列入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并按照立法程序和规范,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到成都、广安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与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座谈交流,与省政协相关人员进行立法讨论,书面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政府意见,先后召开立法座谈会、协调会、改稿会、定稿会12次,改稿数十次,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加审议办法的省政府常务会议,最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三、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良法善治是立法工作者追求的目标。在制定办法过程中,除了刚才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的内容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立法上的考虑:
一是注重回应时代需求。办法第二条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受益对象由上位法的“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拓展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社会成员”,以回应我省深度老龄化和放开、支持三孩的时代需求。
二是注重回应省情需要。办法最初的名称是《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后来我们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重建设、轻维护方面的问题,增加了监督管理专章以及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管理方面的内容,注重无障碍设施建成后使用过程中的后端管理,因此将名称调整为现在的《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三是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原则上国家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办法不再重复,我省细化、完善和创新的内容注重立足实际,部分作法定义务要求、部分作鼓励性规定,例如第三十六条“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运营单位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无障碍交通服务。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无障碍一键叫车”功能,提供电召服务。”
四是注重为各市(州)制定配套细则预留空间。办法明确“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为完善地方配套制度预留了空间。
下一步,我们司法厅将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接下来请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黄禹洲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黄禹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现在我就我省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当前,我省老年人口1816.38万人,老龄化率21.71%,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积极做好我省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事关全川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事关老年人子女的工作生活,实为涉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大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推进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老年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工作,2018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0亿元,按照因院施策的原则,对全省1000余个农村公办养老机构10万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改造1.7万户;选择12个市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有效缓解高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题。
二是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我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同比2014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增长了近3.5倍,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增长近60%,农村社区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增长近40%,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60%。2020年以来,创新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试点,省级投入资金3.8亿元,建设144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示范项目,其中近半数建设项目选址在老旧小区,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三是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今年,我厅将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服务圈”纳入民政十件大事加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全面铺开,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和时间银行模式试点,推动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联动服务网络。持续开展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行动,广大老年人出行、就医、文体等生活场景和医保、社保、金融等办事流程全面优化,四川省养老关爱服务地图上线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职责功能,积极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为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填能增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越活越快乐、越活越健康、越活越长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撑。推进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法规立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用地保障、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配建补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激发变量,形成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实施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行动,建立社会适老化改造标准化体系,突出“改造+服务”,大力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高市场活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相关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实施“养老服务+行业”促进行动,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健全老年教育服务网络,构建智慧养老模式,促进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及消费。建立“1+N”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加强统计监测与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谢谢大家!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接下来请省残联维权处景义婷副处长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省残联维权处副处长 景义婷: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根据本次通气会安排,下面,我代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作一简要发言。
首先,感谢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并施行,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这是结合四川实际,全面落实国家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制度规范;这也是我省有力推进“十四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遵循。本办法的颁布施行,必将对广大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群体带来重大利好,其中将惠及全省622万多残疾朋友。该办法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全方位保障他们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的需要,必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尊严,帮助他们实现共同富裕。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体现着社会的人文关怀,彰显着城市的温度和形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十三五”期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无障碍”已经从残疾人专用设计发展到通用设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已由单纯的物质环境建设过渡到全方位的社会环境建设,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发展到无形的制度规范、行为习惯、社会心理、公共意识。省残联作为人民团体,长期以来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了我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发展。
下一步,省残联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广泛学习、宣传本办法,使之全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家喻户晓,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注、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及时研究制定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方案和意见。此前,中国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优势,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残联职能,依托各级残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需求,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着力抓好全省已建、在建的各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并支持和鼓励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
五、组织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十三五”期间,全省已为11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居家无障碍改造, 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十四五”期间,我们还将为7.5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帮助他们减少或消除居家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生活质量,解放家庭劳动力。
六、发挥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省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等组织和机构作用,适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调研、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积极引导县级残联建设残疾人无障碍督导员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评价员,监督和评价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办法施行的成效最终将以包括残疾人朋友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作为检验标准。
谢谢大家!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住房城乡建设厅杨搏总工程师解读《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
总工程师 杨搏:各位媒体朋友,《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就该《标准》有关情况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开始住房体制全面改革,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开发方式、建设模式越来越多元化,建筑形式、住宅形态越来越多样化,城市居住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升,现行居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设计理念及技术指标已相对滞后,住宅设计标准亟待提高。
2019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要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2020年1月,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宜居地建设,切实提升我省住宅居住品质,推动我省住宅产业从数量型向品质型方向发展,我厅主要领导在2021年建设工作会上明确要求编制我省住宅设计标准。
按照工作安排,2020年2月,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省内各大设计院、地产公司及部分物业企业等有关编制单位开始编制工作;同年12月,我厅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由9名省内外行业知名专家组成审查组,专业涵盖了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等各个方面,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我厅将《标准》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备案后于11月1日在全省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
《标准》共14章,共计条文29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7条。分为总则、术语、总体要求、套内空间、公共部位、物理与室内环境性能、外围护及构件、技术经济指标、结构、给水排水、燃气、供配电及照明、小区智能化及智能家居系统和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三、主要特点
目前全国仅有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安徽省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发布了住宅设计地方标准,我省发布的《标准》从目次到正文,均做了创新与提高,部分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一)《标准》内容的“三个增设,一个拓展”。一是增设“外围护及构件”“结构”“小区智能化及智能家居系统”篇章内容;二是拓展国标“建筑设备”篇章内容,主要包括“给排水”“燃气”“供配电及照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几大篇章,对章节内容进行细化,对发展导向作出补充。
(二)《标准》在“居住品质、公共安全、健康防疫和通用设计”四个方面有创新提高。
居住品质方面:从小区环境,到居住套型,再到配套设施设备几大层级进行创新提升。一是新增小区绿容率定义及绿化评价导向;二是增加住宅套型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三是提高室内净高要求;四是提高电梯设置要求,增设担架电梯;首次提出对电梯轿厢净高要求;明确电梯井道及机房与卧室、起居室贴临时的要求;五是明确楼板最小厚度;六是增加对厨房卫生间排水横管的要求;七是增加适老设计的导向及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方面:关注公众利益与安全隐患,明确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阳台栏杆的相关安全要求;二是明确外墙外保温饰面的要求;三是明确外墙装饰构件一体化的要求;四是明确电梯厅和楼梯间满足紧急救援的要求;
健康防疫方面:应对疫情,对健康住宅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增设内天井的设置要求;二是增设垃圾收集处理的相关要求;三是增设通气立管的设置要求;
通用设计方面:明确住宅设计中存在释义不清的地方。一是统一多、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统一门洞最小尺寸;统一空调室外机位最小尺寸;明确公共走道装修后最小净尺寸并有适当提高;二是明确直出室外或屋顶楼梯间可使用普通门的条件;三是增设物管用房防火定性的要求;四是增设全装修住宅插座和照明设计的要求。
记者朋友们,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品质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也是提升城市宜居度的重要举措。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到住宅品质提升的行动中来,也请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期待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之下,我省住宅的居住品质能够不断提高,老百姓住得越来越“安逸”。
谢谢大家!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回答记者朋友们提问。各位记者朋友,你们对《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请举手示意。请四川日报的记者提问。
四川日报记者:请问《办法》的出台,哪些社会成员能充分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对我们普通市民来说,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有哪些具体要求?
总工程师 杨搏: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体现。
《办法》出台后,直接受益的主要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比如: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对住房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在不影响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应当为其提供便利,其他社会成员应当给予支持。省、市(州)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等。
《办法》的出台,也会让这些群体更加方便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更加便捷地交流信息、获得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和享受便利的居家生活。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完善社区文化广场、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场所、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服务功能。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依照有关标准改造坡道、扶手、护栏等无障碍设施等。
当然,在《办法》中,对我们普通市民也提出了一定要求。
一是在行为约束上,包括不得损坏侵占盲道、无障碍卫生间、轮椅通道以及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如若违反,会面临一定处罚。
二是在协助监督上,要培养公民对无障碍环境的关注,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反映,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在提供服务上,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应树立尊重、包容并服务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识,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四川电视台的记者提问。
四川电视台记者:请问《办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责任是如何明确的?
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中国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责任,《办法》一是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反映无障碍环境需求、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与残疾人、老年人考试、影视、阅读、网站、移动终端应用以及参与公共活动等方面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体执行并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要求。社会各界均应遵循《办法》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无障碍设施环境,完善服务供给。
二是严格法律责任追究。针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其用途,以及保护及维修不及时等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再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四川经济日报的记者提问。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请问在出台《办法》之前,我省住建领域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还做出过那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果?
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直以来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主要举措与进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需求作为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制(修)订的重要内容,相继发布一系列标准规范,从技术层面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予以明确和指导。比如,近期发布的《住宅设计标准》和《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等,明确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应设置电梯,至少1台可容纳担架出入,电梯按键及语音提示需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并提出住宅套型适老设计的技术要求。
二是着力推进无障碍设施配建到位。把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关,督促指导各地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新(改、扩)建工程中,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建无障碍设施,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处罚,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
三是积极改善城乡无障碍环境。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短板”,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9万户,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等居住环境。今年10月,报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电梯增设条件,并明确优先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基本住房需求,保障住房安全。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以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2020年底,广安市、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被授予“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称号,南充市、自贡市等7个城镇被授予“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称号。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封面新闻的记者提问。
封面新闻:请问《办法》是否对下一步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设施有具体的时间安排?比如几年内要达到何种效果?
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人:《办法》对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步”以及新建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关联度,优先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紧随其后,接着是与残疾人生活相对相关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关系相对较弱的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最后是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但基础、进度不一。基础好的市(州),如成都市,中心城区有条件的街道已基本实现无障碍设施满覆盖。2021年,成都市大力开展盲道设施设备被侵占、损毁专项整治及轨道交通老旧线路盲道整改工作,同时实施“老公园·新活力”三年提升行动,推进园内各出入口无障碍通道设施改造,使大部分公园、景区均可无障碍到达。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力度,指导各市(州)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实施目标、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分年度稳步推进,达到“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的效果。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四川发布的记者提问。
四川发布记者:请问,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标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的技术支撑作用?
总工程师 杨搏: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程,为保障《标准》的顺利实施,坚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明确标准执行的责任主体。2021年11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后,凡在四川省从事住宅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住宅项目设计阶段执行《标准》情况纳入审查范围。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第二,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各级住建部门将积极指导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好住宅项目的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严格要求设计单位按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并符合《标准》要求;在施工图审查阶段,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保证审查质量,重点对《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针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四川新闻网的记者提问。
四川新闻网记者:请问《标准》发布实施后,为了方便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参与,下阶段如何宣贯培训和宣传推广?
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今年10月,在成都召开了《标准》宣贯培训会。会上,相关行业的专家逐一从建筑、建筑物理、结构等八个方面对《标准》进行全面系统地解读,重点讲解了增设的7条强制性条文。此次宣贯培训会,线上线下共8000余人参加。
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定期解读群众关切的标准内容。组织专家定期通过线上网络直播或者线下解读会的方式,逐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居住品质、公共安全、健康防疫、通用设计等4个方面及7条强制性条文。二是下沉至基层,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家走访省内各个城市社区的项目实地,邀请媒体以及当地群众进行观摩,进一步宣传《标准》。三是制作《标准》解读视频、漫画。从标准的目次到正文,精确提炼内容,制作成短视频、漫画等形式,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标准》。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好,下一个问题。请中国建设报的记者提问。
中国建设报记者:请问《标准》对住宅适老化设计是如何要求的?强制性条文的设置是如何考虑的?
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在《标准》中专门设置了“适老性设计”章节:一是在户内房间设计上从门洞最小宽度、室内地面间高差、地面材料防滑要求、墙面护角及门窗五金件要求、厨房和卫生间的要求这些方面作出要求。二是在住宅公共区域、出入口及小区内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等老年人经常停留的区域作出要求。
《标准》还设置了7条强制性条文,涉及到居住品质、公共安全和健康防疫三大方面。居住品质方面:一是提高新建住宅电梯设置和担架电梯设置的要求。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二是要求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不应紧邻卧室布置,从根源上解决电梯振动对卧室的影响。三是要求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通气管应分别设置。四是要求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污废水排水横管不得敷设于下层住户的套内空间(阳台除外),且排水横管和立管均不应穿越任一层的卧室。公共安全方面:一是规定了阳台栏板或栏杆安全防护的要求,从可踏面算起,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临空面底部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二是规定公共电梯的每层电梯厅均应能通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到达。健康防疫方面:规定住宅建筑中,竖向接纳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通。
机关党委书记 孔燕:同志们,朋友们,今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住建部门作为重要行业部门、重要经济部门、重要民生部门的定位和作用,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规章制定,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引领作用,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出发,持续推进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我省住宅居住品质等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接下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等工作落实落地,努力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