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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对口支援12个市州 浙江广东残联助推四川残疾人脱贫
发布时间:2018-11-12     来源:川报观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办 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残联关于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有关部署,落实四川省与浙江省、广东省扶贫协作相关要求,助推四川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11月12日,浙川、粤川残联系统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会在蓉召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范围”。浙川、粤川残联系统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浙江、广东、四川三省省委、省政府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三省残联系统共商残疾人扶贫大计,携手助推残疾人脱贫奔康,意义深远。

  根据协议,浙江和广东两省残联将帮扶我省的泸州、绵阳、广元、乐山、南充、宜宾、广安、巴中、达州、阿坝、甘孜、凉山等12个市(州)的残疾人脱贫奔康,开展残联干部挂职锻炼、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人及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助残社会组织扶持等多项扶贫内容。下一步,浙江、广东残联还将赴我省接受帮扶的市(州)和县(市、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与当地残联共同商定具体帮扶项目。

  会上,浙江省和温州市、广东省和佛山市、四川省甘孜州分别发言。

  经三省残联初步协商,将在以下方面开展残疾人扶贫协作:

  (一)浙江省

  一是残联干部(技术骨干)挂职锻炼。根据工作需要,支援地残联安排受援地残联干部(技术骨干)到支援地残联及其专业服务机构挂职锻炼。

  二是残疾人职业培训。支援地残联安排有师资优势的专业教师到受援地指导开展职业培训。

  三是残疾人转移就业。支援地残联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创造条件接收受援地残疾人实现异地就业。

  四是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支援地残联安排有技术优势的康复专业人员到受援地康复服务机构指导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五是残疾人及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支援地残疾人高等职业院校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受援地残疾学生;优先安排招生指标为受援地残联培养残疾人康复、护理等服务专业人才。

  六是其他重点帮扶事项。支援地和受援地残联商定的其他重点帮扶事项,包括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的帮扶工作。

  七是争取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双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并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帮扶项目纳入年度对口帮扶资金项目计划,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东省

  一是开展残联干部(技术骨干)挂职锻炼。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受援地残联干部(技术骨干)到广东省、市、县(区)残联及专业服务机构挂职锻炼。

  二是开展残疾人事业干部培训。广东省残联统筹相关对口援助残联,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考察等方式在广东开展受援地残疾人事业干部培训。

  三是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广东省相关残联安排师资力量,到对口援助地残联指导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四是开展残疾人转移就业项目。广东省相关残联积极动员当地企业,接收受援地残疾人转移就业,实现就业脱贫。

  五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广东省相关残联安排师资力量,到对口援助地残疾人康复机构,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为受援地残疾人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标准、管理等支持。

  六是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含狮子会等志愿团体)扶持。广东省相关残联安排专业社工人才,支持受援地培育发展专业助残社会组织。

  七是开展其他协商帮扶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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