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解决残疾人特殊长期照护困难,从2019年1月1日起,遂宁市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补贴对象为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精神或智力的遂宁市户籍残疾人。即日起,凡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申请此项补贴。
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进一步扩面,也是遂宁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理念,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务实举措,将更加夯实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基础,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实现。该制度的出台,预计每年将惠及全市6300余名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