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威远县委书记于进川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237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精神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四条例”要求,并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高度,把我们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四条例”是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位、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学法用法意识,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讲话精神,执行好、落实好“一法四条例”的相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全县的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带着感情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让广大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要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强化康复服务,继续擦亮我县作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这块牌子,巩固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二是要强化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补尽补,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救助,确保不出现因病返贫、因残致贫现象。三是各级政府和残联等部门要着力推进涉残事项“网上办”“一次办”“上门办”,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的便利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要解决好残疾人康复、生活、就业、教育等基本民生问题。四是要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适老适残项目作为城乡社区规划建设重要内容,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养老、幼托、文化等相应设施,让残疾人就近就便生活出行。五是要结合《民法典》实施,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解读和干部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共分8个部分、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同时,《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国家基本法律对残疾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别扶助,其中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主要条款即达27条。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格局。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群体、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厚植热心助残的社会风尚和人文关怀,用心用情凝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正能量,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品质、更加体面;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政治引领,把残疾人工作成效作为“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现实检验,带着亲人般的感情,尽最大努力帮助、救助每一位残疾人,使全体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从细微处着眼、在求实效上用力,打造充满活力、更加温暖、值得信赖的“残疾人之家”,有力的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