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讯息
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区残联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维权处

  为切实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拓展残疾人权益维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域,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区残联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协作行动,并融合实践督促履行无障碍通道消防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该案例于2023年5月22日,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推出的《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出行》专题中报道。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结合利州区工作实际2023年4月,区检察院、区残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协作意见》。《意见》共13条,内容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以及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等方面。该《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区检察院和区残联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有效联动格局。

  在协作联动期间,区残联会同区检察院全面督促残疾人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2023年3月,通过调查,发现城区多数小区存在占用无障碍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在具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对残疾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通过现场调查取证,从加强联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合理规划布局等方面向区应急管理局等11家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街道督促小区物业、充电设施安装公司清理整治残疾人无障碍通道30余处,购置消防设施113个,整治“飞线充电”插头572个,并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册2000余份,张贴残疾人权益保障海报100余张。

  创造无障碍通行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彰显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利州区检察院、区残联立足困扰视障群体安全出行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全面调查以求精准监督,为视障群体的独立、安全出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聚焦残疾人出行权益,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残联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协作,形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障群体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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