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中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残联5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措施》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开发岗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非公单位建设残疾人就业基地,扩大残疾人用工规模。
《措施》还从岗位设置、岗位发布、招录招聘、录用安置、合理便利、职业发展、就业支持、特殊关怀等方面对录(聘)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出了具体要求:不得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资格条件;招聘信息应公开透明;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拒绝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等。
巴中市高度重视残疾人大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市委常委专题研究,市政府定期调度,出台《巴中市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建立了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自2023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一对一”“手拉手”活动,开发国有企业岗位18个、民营企业岗位14个,通过岗位推介、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兜底安排40余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200余名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