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财政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7〕20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4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8〕41号),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168万元,并同步下达我省区域绩效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305万元。省级财政安排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798万元。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收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14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8〕58号),及时按照因素法和据实据效法进行统筹分配。因素分配主要考虑“量体裁衣”式平台残疾人办证数、残疾人有效需求、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自身努力程度、当年重点工作、资金绩效等因素。参照中央下达我省绩效目标,我省在分配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并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省在收到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后,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并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落实地方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中央财政当年安排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支出17864万元,执行率84.4%。主要是部分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因辅助器具政府采购、筛选救助对象等原因跨年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14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8〕58号),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8年,全省共为337.07万残疾人提供了3948.91项次“量体裁衣”式服务。其中:享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9306530项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人数100785人;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294761人;资助接受托养服务20029次;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17216人次;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0-6岁残疾儿童数量1000人;得到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数19565人;得到学前教育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173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10061户;扶持残疾人特俗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5个。该指标完成率99%。

  (2)质量指标。

  残疾人获得补贴到位率、辅具合格率、生产技能掌握程度等质量指标全面实现,较好满足残疾人需要,保障相关群体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效果较为明显。该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由于申请人数较少等因素,残疾人评定补贴、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两个项目尚未在2018年12月完成,其余指标任务均在既定时间内完成。该指标完成率99%。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全省各级残联组织精心组织、谋划,通过认真实施项目,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康复水平有所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巩固率有所提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和居家生活日渐便利,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所提升,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生活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着力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显著变化,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得到明显提高。尤其是康复项目实施成效明显,提高了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改善了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补偿了残疾人的功能,起到“康复一人,欢乐一家”的效果,增强全省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和生存状况,从而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促进了全省残疾人回归、融入主流社会,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该指标完成率100%。

  (2)可持续影响。

  持续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强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能力,使其能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该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及家长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推动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公众和受助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完成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全省各级残联组织认真实施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由于基础数据管理不够精细,自上而下设立目标具有实施上的不确定性,导致部分需要个人自愿申报的项目未能全部实现年初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发挥“量体裁衣”式平台作用,加强残疾人需求统计,提升基础数据管理水平,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按规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并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资金、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8日

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