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

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民生大事“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

各市(州)残联、各项目县残联:
经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批准,“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列为2015年20件“民生大事”,现就做好县级服务设旋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通如下:
一、目的意义
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是“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大保障”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残疾人开展康复治疗、就业培训、托养服务、文化体育等的重要平台,是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过程中基础条件。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将好事办实,努力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手段和能力。
二、建设任务
全省建设86个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含2015年拟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4.20”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个)。
三、建设方式
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可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方式。
四、建设面积
各地要依据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5-2013)、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6-2013)和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建标2010-135),结合当地残疾人口数、服务需求量,充分考虑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中心建设规模,省上要求各项目单位建设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五、建设时限
各市(州)要督促各项目单位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立项、落实建设用地、做好项目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文件、能评批复文件,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六、工作要求
1.项目县残联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财政、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各项目以县级投入为主,省和市(州)给予适当补助,其中省级财政将对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该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列入“4.20”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统筹解决,省上不再另行补助。
3.项目选址应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选择在城区或近郊且方便残疾人出入、公共交通服务便利的地段。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残联有关要求,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可用“托养中心”名称进行申报立项。
4.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已将“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服务中心”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省残联也将纳入对各市(州)残联绩效目标考核任务。从2015年3月起以市(州)为单位按月上报项目推进情况(见附件2)。省残联将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
附件1
省委省政府民生大事“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任务县名单(86个)

1.自贡市(4个):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
2.攀枝花市(3个):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3.泸州市(5个):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4.遂宁市(3个):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
5.内江市(4个):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县、威远县
6.乐山市(9个):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犍为县、井研县、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
7.南充市(5个):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仪陇县
8.宜宾市(6个):翠屏区、宜宾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屏山县
9.广安市(4个):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
10.达州市(7个):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
11.巴中市(4个):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
12.眉山市(2个):仁寿县,丹棱县(“4.20”项目)
13.资阳市(3个):简阳市、安岳县、乐至县
14.甘孜州(10个):泸定县、丹巴县、炉霍县、白玉县、色达县、乡城县、康定县、雅江县、新龙县、得荣县
15.凉山州(15个):德昌县、会东县、普格县、金阳县、昭觉县、越西县、甘洛县、雷波县、会理县、宁南县、盐源县、喜德县、冕宁县、美姑县、木里县。
16.雅安市(2个):雨城区、名山区(“4.20”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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