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杨馨同志挂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来源:省残联人事处
川残党〔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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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杨馨同志挂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的通知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经省残联党组研究,并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杨馨同志挂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不占职数),挂职时间为2年。杨馨同志挂职期间的管理考核、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按照《四川省干部挂职管理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