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助残” 辅具消费券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康复处
一、补贴对象、范围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
享受此次“天府助残”辅具消费券政策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为肢体、视力、听力或多重残疾;
2.年满 60 周岁;
3.在 2026 年度未享受低收入人口家庭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
(二)补贴辅具范围
消费券核销范围覆盖《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内助听、助行、助视等 6 大类 49 种基本型辅助器具(见附件2)。
(三)补贴标准
按照辅助器具市场零售价格的 50%且最高不超过低收入人口家庭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标准的 50%予以消费券补贴,每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限享受 1 件。
二、实施方式与申购流程
(一)实施方式
在“量服”平台开发“天府助残”辅具消费券申购模块,实现补贴对象自动核验、补贴金额自动计算、总额动态控制、结算清单自动生成。残疾人通过“量服”平台(APP 或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1)在线资格申领、选购、抵扣、支付。
(二)申购流程
1.资格申领(2026 年 5 月 1 日起)。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可请基层专干、专委协助)登录“量服”平台,填写调查问卷并绑定手机号。系统自动核验年龄、残疾人证、是否已享受其他补贴等信息,核验通过后,获得消费券申领及使用资格。
2.选购抵扣。残疾人登录“量服”平台,进入“合作电商辅具专卖平台”选择产品、提交订单后,系统按照补贴标准自动计算消费券补贴金额并予以抵扣,通过线上支付抵扣后应支付剩余金额。订单完成支付后,系统实时扣减全省消费券总额度。
3.总额控制与熔断。系统实时统计已用消费券金额,剩余额度低于 100 万元时,向各级残联发送预警。额度用完时,自动关闭抵扣功能,已领未用的消费券立即失效。若消费券额度于 9 月 30 日前用完,当日触发熔断并启动终期结算;10月 1 日后政策自动停止执行。
附件1.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