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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聚焦(五)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 [打印][关闭]

奋力推进“两项制度”建设,提高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一是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我省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制度,将为全省近60万重度残疾人带来福音。
那么,为什么要建?怎么建?
残疾人家庭收入,主要依靠转移性收入(养老金、退休金、社会救济、专项救助、赡养费、捐赠等),一般占残疾人家庭收入的60%多。而全国居民家庭收入主要靠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所占比例很低。同时,残疾人家庭还具有“支出型贫困”的特点:与一般健全人家庭相比,残疾人家庭还承担着治疗、康复和护理等特殊的、长期的、刚性的支出。据测算,与一般家庭相比,平均每个中轻度残疾人家庭每月要多支出45%以上的费用,重度残疾人家庭每月要多支出80%以上。基于以上特征,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举措。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所需资金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目前,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残联和省财政正在起草方案,鼓励市、县先行先试。初步考虑是每月给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贫困)发放一定的护理补贴。
二是将继续推动“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的建立。目前已有成都等部分地方建立了此项制度,自2013年省、市、县各级均将此作为重点破冰工程,搞好调研、主动协调,积极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