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绵阳市三台县以深入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为中心,为确保全县“量服”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三台县残工委在建立完善各乡镇“量服”工作考评机制上狠下功夫,出台印发了《三台县“量服”工作考核办法》。该《办法》细化了“量服”工作考核内容、办法,为有效评估各乡镇“量服”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实现了“量服”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量服”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毛大付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三台县的“量服”工作考核办法有借鉴意义,可印发各地参阅。特别是直接考核镇乡人民政府,效果好。现将《三台县“量服”工作考核办法》转发各市(州)残联,以供学习交流。
三台县“量服”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全面完成对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以下简称“量服”) 工作目标任务,保证“量服”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量服”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量服”工作成效,全力构建“量服”工作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市要求,结合三台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总的要求:“量服”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开展镇、村“量服”工作人员培训,入户调查信息、数据准确,服务和帮扶方案合理,措施落实,残疾人满意,包括所有部门对残疾人服务的信息都要准确及时录入绵阳市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镇、村个性化服务两表一卡、两册纸质资料完整。
1.完成县残联下达“量服”任务数(每超任务20%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未完成任务,每少10%扣0.5分,扣完为止)(15分)。
2.“量服”工作覆盖率(“量服”工作覆盖率=落实数÷有需求的残疾人数)不低于99%(每低1%扣0.5分)(10分)。
3.人均落实服务项次(人均落实服务项次=方案落实的项数÷方案计划人数)不低于3项次(10分)。
4.残疾人满意率不低于98%(每低1%扣0.5分)(6分)。
5.领导重视,组织召开“量服”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 2次,镇乡成立“量服”领导小组,职责明确(5分) 。
6.村 (社区)组建“量服”工作办公室,指定专 (兼)职人员具体承办此项工作 ( 5分) 。
7.办公场地落实,办公设备落实 (5分) 。
8.及时组织开展村 (社区) “量服”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会议,增强专(兼)职人员业务素质(4分) 。 9.入户调查真实准确,个性化服务方案切实可行,统计真实无误,表卡记载详实、全面 (8分) 。
10.“量服”信息录入准确及时(8分)。
11.建立“量服”工作档案,归档整洁、规范,归档目录一目了然,量服纸质档案资料,包括上年回头看资料和当年的两表一卡两册按要求整理和存放(6分) 。
12.妥善处理“量服”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无残疾人进京与赴省、市、县上访,无残疾人集体上访 (4分) 。
13.按时报送统计报表、计划总结(4分)。
14.典型实例书写规范,数量达标(单设镇乡不少于2篇,其余镇乡按每个办事处1-2篇),上报及时(6分)。
15.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各项服务指南,相关制度、服务内容上墙(4分)。
三、考核方式方法
利用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做到三个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包括平时要求上报的计划、总结、报表,做到准确、按时上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量服”考核与业务考核相结合,以“量服”工作考核为主。同时考核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听取残疾人工作情况汇报,看有关文件资料,查残疾人个性化服务 “两表一卡两册”情况,访(包括电话访问)个性化服务户了解有关情况。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量服”工作作为全县2012年重点工作之一,实行目标管理,对全县63个镇乡按照“量服”工作目标进行等次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在 90 - 100 分为优秀,得分在70-89分为合格,得分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
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