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
为促进全省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开展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残发〔2011〕1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1年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典型实例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2011年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典型实例征集活动,更加有效地探索研究各市(州)开展个性化服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交流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创新经验和有效途径,宣传推广各市(州)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全省开展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实践成果,有效激发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构建起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征集范围
本次典型实例征集活动范围为2011年全省各级残联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典型实例。
三、案例标准
推荐上报的典型实例必须坚持以下标准:
(一)真实性。选送的实例来源于各市(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开展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实践和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严禁照搬照抄。
(二)完整性。选送的实例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和需求情况完整、清楚,紧紧围绕入户调研、制定方案、落实方案这条主线,将残疾人做什么、残疾人需要什么和残疾人能做什么三者有机结合,较为详尽地反映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全过程。
(三)实效性。选送的实例个性化服务方案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落实情况较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主观能动性发挥得好,对涉及残疾人家庭的重大困难有突破性举措,残疾人家庭面貌得到较大改变,残疾人满意度高,社会反响良好。
(四)典型性。选送的实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标志性,对全省各市(州)开展个性化服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征集办法
本次典型实例征集活动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1月20日截止,主要以市(州)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的办法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收集整理。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做好典型实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深入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开展个性化服务的典型,按照有关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及时申报到县(市、区)残联“量服办”。
2、审核筛选。县(市、区)残联“量服办”对收集到的典型实例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体例要求、文字表述以及真实性负责,经过认真筛选后申报到市(州)残联“量服办”。
3、推荐上报。各市(州)残联“量服办”对所辖县(市、区)残联“量服办”上报的典型实例再次进行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统一向省残联“量服办”推荐上报。要求各市(州)最终上报的实例数量不少于10个(成都市典型实例不少于15个)。
4、组织评选。省残联“量服办”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典型实例进行综合评选,精选部分典型实例汇编成册,在全省予以推广。
五、 体例要求
(一)实例应由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执笔或口述,采取记实叙事的方式,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进行真实讲述,做到主题鲜明、层次分明、资料翔实、事例鲜活、文风朴实、语言生动,可读性强。题目自拟,正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
(二)实例应重点突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经验体会等。主要包括以下要素: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与残疾人及家庭共同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内容,制定方案的根据和理由;落实方案的具体途径和措施;落实的结果、帮助残疾人解决的重大问题;取得的社会实效及经验体会。
(三)每篇实例须附1—2张写实照片及文字说明,并同时报送典型实例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残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基层残联做好典型实例的发掘、培育、提高和推广工作,确保典型实例推荐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市(州)残联推荐上报典型实例统一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照片作为附录材料一并报送到省残联“量服办”电子邮箱sccllfb@163.com
省残联“量服办”联系人及电话:陈敏 028—83392286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