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
根据《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实施方案》(川残发〔2011〕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省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总结交流各市(州)开展个性化服务工作的创新经验和特点、亮点,积极筹划新一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要结合2011年工作推进情况,做到基本情况简明扼要,工作特色和亮点鲜明突出。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是本市(州)工作特色、亮点或其它好的经验做法;第三部分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四表一卡”和信息平台的建议;第四部分是明年工作计划。
报送时间: 2012年1月5日前
二、推荐典型实例
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典型实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川残量服〔2011〕9号)要求,以市(州)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上报个性化服务典型实例。
报送时间:2012年1月20日前
三、申报“两个体系”建设暨“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示范县(市、区)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请各市(州)按照《关于开展“两个体系”建设暨“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残办〔2011〕221号)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核实,提出评估意见后上报相关资料。
报送时间:2012年1月20日前
附件:《2011年度各市(州)“量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传真:028-833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