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省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中铁二局、四川核工业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川委发〔2012〕17号)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省残联结合全省全面推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实际,制定了《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推进残联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2月7日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推进残联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川委发〔2012〕17号),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省全面推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全省各级残联都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
(一)省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为全省残联系统做出表率。各级残联都要落实有关改进调查研究、联系帮助基层、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
(二)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在办文方面,文件、简报等可用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的,一律不再纸质印发。在办会方面,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各处(室)、直属单位业务会议、培训从严掌握。在接待方面,一般性公务接待安排在食堂用餐;年底市(州)、县(市、区)残联不到省残联汇报工作。
(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省政府“十项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建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一)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深入到每户残疾人家中,了解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分别填写《四川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表》(附件1)、《四川省残疾人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2);在此基础上,帮助制定帮扶和发展方案,并填写到《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卡》(附件3)服务方案栏;然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逐一落实“量服”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填写到《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卡》(附件3)落实情况栏。
(二)县(市、区)残联要指导督查到每个村(社区),依托“量服”信息网络平台,了解全县(市、区)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每个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要深入10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指导督查,每次指导督查都要填写《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督查情况表》(附件4),并输入到“量服”平台。
(三)市(州)残联要指导督查到每个乡镇(街道),依托“量服”信息网络平台,了解全市(州)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每个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要深入8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指导督查,每次指导督查都要填写《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督查情况表》,并输入到“量服”平台。
(四)省残联要指导督查到每个县(市、区),依托“量服”信息网络平台,了解全省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每个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要深入6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指导督查,每次指导督查都要填写《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督查情况表》,并输入到“量服”平台。
三、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建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体系。
(一)服务对象监督。每张“量服”服务卡填写内容要经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落实情况如何,也要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署意见。
(二)基层群众监督。每个“量服”落实情况都要在残疾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也可以在残疾人家庭张贴,以接受基层群众监督。
(三)业内互相监督。全省各地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情况的各项数据都要输入到“量服”信息平台,各市、县都可以借助此平台在线、实时相互学习和监督。
(四)组织督查监督。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残联都要严格按此规定随机入户督查,防止空谈和做假,确保实干和真实。
(五)媒体公开监督。要充分发挥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为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量服”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