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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做“五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3-07-12]   [来源:] [打印][关闭]

    自7月8日省残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后,我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和省委以及省残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对习近平和王东明以及毛大付的讲话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以及省残联的重大部署要求,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聚焦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四风”,贯穿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四句话,采取的重要方法是领导带头、自上而下。
    机关党委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推动者,要担负“双重责任”、履行“双重职能”,带头开展活动,带头改进作风,自觉走在各党支部前列。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加强学习上走在各党支部前列;深查细摆、边查边改,在解决问题上走在各党支部前列;聚焦目标、抓住关键,在转变作风上走在各党支部前列;边改边做、树立标杆,在推动工作上走在各党支部前列。
    机关党办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争做“五好”干部、建设模范部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办自身建设。要开展好干部标准时代内涵学习讨论,形成组工干部“五好”具体标准,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争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要把省残联机关党委工作放到全省和省残联工作大背景中去审视、去谋划,争创一流业绩,创造出有影响的经验成果,为推进四川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