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和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省残联教就处

各市(州)残联、省各专门协会:
为充分发挥残疾人创业先进的示范作用和社会组织的助残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省残联印发的《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和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扶持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办法。自荐即残疾人本人和社会组织自荐,组织推荐即各级残联及其他单位推荐。残疾人、社会组织和推荐单位在省残联网站(www.scdpf.org.cn)下载《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申报表》和《四川省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2),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并及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为便于汇总,申报人还需填写《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和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截止。
三、有关要求
(一) 除符合《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和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扶持办法(试行)》要求的条件外,今年申报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的,也必须开展“机构量服”。
(二)对各地的申报材料,省残联首先依据“量服”平台进行初审,凡申报人未开展“机构量服”的,不纳入扶持范围;凡申报人帮助的残疾人在“量服”平台无法查证的,不计入申报人的扶持人数;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申报人和吸纳建档立卡残疾人的机构优先扶持;对命名授牌的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残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原则上每个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三年内只享受一次。经初审后拟扶持的名单,将发送申报人所在的市级或县级残联进行实地审核和确认。
(三)对自主申报的残疾人和社会组织,各级残联组织要主动服务,帮助他们完善“机构量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点此处下载): 1. 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申报表 2. 四川省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申报表 3. 四川省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和社会组织助残“双创”示范机构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22日

(联系人:黄勇,联系方式:028—61290815,1641982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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