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特奥轮滑队承训机构比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省残联宣文处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特奥轮滑队承训机构比选(第二次)。
二、项目背景:我省将组建特奥轮滑队集训备战2019年8月在天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省残联确定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名单(共计5人),通过比选产生承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为集训队的训练备战提供场地、食宿、补贴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集训期间,承训机构需安排1名工作人员全程随队保障。
三、比选单位: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项目内容:承训机构为四川省特奥轮滑队训练备战(不少于30天)提供场地、食宿、补贴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集训期间,承训机构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全程随队保障。
五、项目经费:经费预算不超过8万元,包括: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集训期间的食宿费用;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集训补贴;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省残联指派1人担任)8月23日、9月2日往返天津参赛交通费用;集训场地费用;参赛所需的服装、装备费用(代表团服装由省残联配发);运动员体检、智商检测费用;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集训参赛期间保险费;集训日杂支出等。费用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最终结算支付须在决算基础上进行。
六、项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特奥轮滑竞赛规程》、《四川省残疾人体育集训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运动会竞委会有关补充通知要求组织集训参赛工作。规程中对运动员参赛服装器材的要求如下:
(一)比赛服装:运动员需穿弹性材质做的短裤和短袖T恤衫,连体分体均可。接力比赛队成员必须穿着统一比赛服。
(二)装备器材:比赛可以使用“双排”(平行的前后各两个轮子)或“单排”(位于脚下中心3、4、5个轮子)的轮滑鞋参赛。参赛运动员需自备头盔、护撑、护肘、护膝,没有佩戴护具或佩戴不全的不可以上场比赛。
七、承训机构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务资格的公司或机构。
八、比选方式: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19年7月9日17时前提交比选文件至比选单位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比选文件包括机构资质文件(扫描件)、集训参赛保障方案(PDF格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集训参赛保障方案应包括集训地点、食宿地点、训练时间、保障措施、经费预算等内容,由比选单位组织人员对符合资质要求机构所提交的集训参赛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并最终确定承训机构。
九、项目联系人:樊轶,028-83383756,15708497550,邮箱scclxwc@163.com。
附件:四川省特奥轮滑队承训机构比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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